山西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查< (略) 东山供水工程(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的请示》(万水东山字〔202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且涉及公共用水利益,同意该工程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东山 (略) 境内一项跨流域引调水工程,从相对富水的清漳河流域、浊漳河流域调水到贫水区的晋中南部汾河流域。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2011〕887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本次论证该工程取水水源为石匣水库地表水和云竹水库地表水。
二、同意该工程(石匣水库、云竹水库水源)取水水源为石匣水库和云竹水库地表水,批复总取水量2780万m3/a(含石匣水库2282万m3/a、云竹水库498万m3/a),其中:生活和工业取水量1399万m3/a,灌溉取水量1160万m3/a,输水损失水量221万m3/a。
(略) 水利局《 (略) “东山供水”各受水县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和取水许可批复水量的情况说明》,初步分配受水区水量2500万m3/a,其中: (略) 太谷区600万m3/a(工业生活100万m3/a、灌溉500万m3/a),祁县400万m3/a(生活工业100万m3/a、灌溉300万m3/a),平遥县300万m3/a(生活200万m3/a、灌溉100万m3/a), (略) 900万m3/a(生活工业700万m3/a、灌溉200万m3/a),灵石县300万m3/a(工业300万m3/a)。
结合有关意见,该工程配置水量符合受水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等要求。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石匣水库、云竹水库水源)石匣水库调水取水口设在水库右岸原导流洞进口处(坐标:东经113°17′10"、北纬37°06′45"),云竹水库调水取水口设在溢洪道右侧进水塔处(坐标:东经112°46′44"、北纬37°02′55")。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太谷区水利局、祁县水利局、平遥县水利局、 (略) 水利局、灵石县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 (略) 东山供水工程(石匣水库、云竹水库水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东山供水工程(石匣水库、云竹水库水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山西 (略) 委托山西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东山供水工程(石匣水库、云竹水库水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略) 水利厅于2023年5月4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利局、 (略) 太谷区水利局、祁县水利局、平遥县水利局、 (略) 水利局、灵石县水利局。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东山 (略) 境内一项跨流域引调水工程,从相对富水的清漳河流域、浊漳河流域调水到贫水区的晋中南部汾河流域。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2011〕887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本次论证该工程取水水源为石匣水库地表水和云竹水库地表水。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工程(石匣水库、云竹水库水源)取水量2780万m3/a,其中:生活和工业取水量1399万m3/a,灌溉取水量1160万m3/a,输水损失水量221万m3/a。该工程各用户取用水指标均符合《 (略) 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四、石匣水库、云竹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077km2(石匣水库754km2、云竹水库323km2),多年(1980-2018年)平均入库径流量6676万m3/a(石匣水库4944万m3/a、云竹水库1732万m3/a)。经水库径流调节计算,在保障河道内基本生态需水要求和扣除已批复水库当地取水量后,多年平均可调出水量3107万m3/a(石匣水库2609万m3/a、云竹水库498万m3/a),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2780万m3/a(石匣水库2282万m3/a、云竹水库498万m3/a)的需求。
五、石匣水库调水取水口位于水库右岸原导流洞进口处,坐标:东经113°17′10"、北纬37°06′45";云竹水库调水取水口位于溢洪道右侧进水塔处,坐标:东经112°46′44"、北纬37°02′55"。
六、石匣水库、云竹水库地表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工程供水水源。
七、该工程供水对象城镇生活污水应 (略) 政污水管网,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供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供水计划和报送实际供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工程取水水源为石匣水库地表水和云竹水库地表水,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2780万m3/a(石匣水库2282万m3/a、云竹水库498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太谷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平遥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灵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