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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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锦界煤矿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二期) | (略) 锦界镇 | (略) (略) | 河北 (略) | 鉴于一期疏干水供往农业 (略) 利用方案中非农季节灌溉用水量无法全部利用的问题,实施锦界煤矿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二期,在非灌溉季将富余的疏干水用 (略) 工业生产用水。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座容积为3500m3的蓄水池及配套泵站、1座容积为5000m3的枣稍沟蓄水池、1座净水厂(常规生 (略) 理工艺“絮凝沉淀+V型滤池+消毒”,处理规模为5.*m3/d。 (略) 理工艺“超滤+反渗透”,处理规模为5000m3/d)、1座*m3蓄水池及配水泵站、枣稍沟蓄水池 (略) 新建蓄水池管道(长度7.6km、管径DN1100mm)、 (略) 新建蓄水池至21家用户配水管道(长度7.1km,管径DN500mm)。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621.*元,占总投资的1.50%。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