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雄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雄县机关 (略) (本级) | ||
(略) 域 | 雄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11: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0 至 12 下午:12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略) ”使用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海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 | ||
采购单位 | 雄县机关 (略)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4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雄安中资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 (略) 府后街6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 |
项目概况 |
雄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ZZ-2024-B-024
项目名称:雄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租车费用定价的100%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雄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不断提升容城县公务出行车辆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河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冀办发【2018】42号)《河北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冀车改办【2023】2号)《河北 (略)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特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择优入围 8 家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本国服务、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详见磋商文件);(2)如供应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可参与本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应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6)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 (略) ”及“中国 (略) ”网站。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行贿受贿案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应承诺书);(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至12,下午12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略) ”使用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 (略) 场主体库信息注册,登录“ (略) (河北省)”→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点击“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 (略) 账号 (略) 登录即可。已完成注册的不必重复注册。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2-#。2.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北京CA(雄安版)或河北CA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投标单位应当使用“ (略) ”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北京CA(雄安版)或河北CA数字证书为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因投标单位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征集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投标单位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2.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投标单位使用谷歌或 Edge 浏览器→ (略) 网址一“开标评标”(按要求进行浏览器环境配置,提前完成电子环境检测)一进入对应项目一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一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3.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 (略) 、 (略) (略) 。4.根据 (略) 关于双盲的通知,本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单位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磋商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暗标方式评标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潜在投标单位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单位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联系方式:石海辉03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雄县机关 (略) (本级)
地 址: (略) 481号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雄安中资 (略)
地 址:河北省 (略) 府后街63号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海辉
电 话:0312-#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