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南昌县复兴大道东延(街上东路-昌东大道)新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意见反馈我局(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龚女士?电话:0791-*
附件:
1、南昌县复兴大道东延(街上东路-昌东大道)新建工程预审与选址公示说明;
2、南昌县复兴大道东延(街上东路-昌东大道)新建工程选址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