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北 (略) 分局昌黎东检查站智慧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
(略) (略) | 河 (略) (略) 邵岭新村11号办公楼二层、三层 | *14Y |
综合评分法
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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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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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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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期限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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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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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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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力、刘念禹、赵继艳、张建君、朱李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7333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单位一次性缴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北 (略) 分局
地址 : 河 (略) 北 (略) 大蒲 (略) 邱营村
联系方式: 刘庆新 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隽通 (略)
地址 : 秦皇岛经济技 (略) 金融保险商务中心716室
联系方式 : 袁郁 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亚华
电话: 0335-*
十、附件
承诺函
Z* (略) (略) 北 (略) 分局昌黎东检查站智慧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