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51号2108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51号2108房
- 挂牌价格:
5159.00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93.8001 ㎡
- 发布时间:
2024-05-24
- 租赁期限:
3 年
- 出租用途:
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 价格说明:
5159元/月/总面积,并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05-24至2024-06-06)
- 出租类型:
房产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略)
-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 所在区域:天河区
- 特 色:
小区管理,电梯房
- 免租期限:无
- 联 系 人:朱先生
- 联系方式:020-*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向出租方提交法人/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须提供最新核准的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出租条件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在同等条件下,租赁标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的,须到出租方处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诚意金并参与交易。
2.原承租方的租赁到期日为2024年6月15日。若承租方为原承租方,起租日期自2024年6月16日起计,起始租金为成交价;若承租方为非原承租方,场地交付以实际交付日为准,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具体的交付时间及租赁合同的起租时间。租赁标的在交易完成后仍存在不能按时腾退交付意向方的风险,意向方应自行考虑交付逾期或者交付不能的风险损失,因租赁标的不能按时腾退移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承租人自行承担并向租赁标的占用方索赔,出租方不予赔偿。
3.承租方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改动其整体框架结构。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能按出租方规定的用途合法租用,服从出租方的各项管理。
4.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项目前已充分了解招租场地的现状、招租项目具体要求,愿意接受出租方展示的《租赁合同》全部内容。
5.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需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挂牌价格3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诚意金。意向方如不及时足额交纳诚意金,视为自行放弃竞价参与资格;如通过公开竞价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出租标的物承租方,竞价活动结束后凭诚意金收据原件,出租方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款途不计息退回。若通过公开竞价意向方被确认为出租标的物的承租方,所交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租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自行补足。若通过公开竞价意向方被确认为出租标的物的承租方,但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将没收意向方所交纳的竞价诚意金。
6.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7.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物业转租、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转与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