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城市燃煤锅炉(南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 (略) 燃煤锅炉(南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变更事项:
招标文件中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按照《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诚信基准分值的通知》(宁建(建)发〔2024〕30号)执行。施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为2473分;监理:监理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为3492分。
3、其他招标内容不变。
友情提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拔力 (略)
地 址:海原县海城镇北街 地 址: (略) 原州区晨光二期
联系人:张主任 联 系 人:马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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