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
传真:0311-*
通讯地址: (略) (略) 16号( (略) 口西侧)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年产*件衣架、*个置物架项目 | 石家庄 (略) | 河 (略) (略) 承安镇辛岸村村 (略) 南 | 河北 (略) | 2024年12月20日 | 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