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畜禽养殖场(户):
根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粮指〔2023〕912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生猪(牛羊)调出(主要)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财粮〔2017〕1038号)文件要求,结合《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要求,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元,分配#元用于粪污资源利用化培训,县养殖业协会对我县养殖场(户)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培训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8月04日止,培训人数650人,每人培训学时6学时,共计补助资金#元。现将补贴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对其真实性有疑议请来人或来电举报。
举报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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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16日
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