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略) 招生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20〕 (略) )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3号)《合 (略)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2〕 (略) )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 (略) 招生(简称“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坚持“标本兼治、问题导向、公平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 (略)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秩序,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学业水平考试
(一)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1.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1)九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共68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科目分值为: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信息技术30分,共110分。地理实行闭卷考试,生物学实行闭卷考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验操作考试为必考。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
2.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科目分值为: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10分,共70分。考试由 (略) 组织实施。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 (略) 批准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考生的外语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1.2。考生须 (略) 申请,并填写免试申请表(附件1),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无误 (略) 审批。
(二)统一考试时间。
日 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年级 |
6月14日 | 08:30-11:00 | 语文 | 九年级 |
15:00-17:00 | 物理、化学 | ||
6月15日 | 08:30-10:30 | 数学 | |
15:00-17:00 | 道德与法治、历史 | ||
6月16日 | 08:30-10:30 | 外语 | |
6月17日 | 15:00-16:30 | 生物学、地理 | 八年级 |
2022年八年级学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
省统一命题考试各科目等级:分为A+、A、A-、B+、B、B-、C+、C、C-、D+、D、E等12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A等级各5%,A-、B+、B、B-、C+、C、C-、D+等级各10%,D、E等级各5%划定。其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信息技术考试划分为A、B、C、D等4个等级。
市统一命题考试各科目等级:体育与健康、实验考试各划分为A、B、C、D等4个等级。体育与健康: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及以下为D等级。实验考试: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0分为D等级。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含体育与健康、实验考试成绩。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 (略) 录取计分科目,但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庐江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庐教秘基〔2022〕 (略) )执行。 (略) 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在外地就读的我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略) 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公章。
四、政策性加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合 (略)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2022年我县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根据《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 (略) ,本条中凡未明确“含退役军人”的,均要求为现役军人),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略) 划定的二 (略) 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增加20分投档。 (略) 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 (略) 划定 (略) 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退役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略) 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 (略) ”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 (略) 队。
7.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 (略) ),公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8.国家综合 (略) *** 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 (略) *** 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 (略) )规定执行。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 (略) )执行。
9.2020年支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考生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加分。具体申报、审核办法另文公布。
五、高中阶段招生
(一)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依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办学标准,综合考虑我县生源情况、户籍地生源回流、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在本县范围内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普通高中只能在我县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市区公民办普通高中不面向我县招生,我县普通高中也不得面向市区和市内其他县(市)招生; (略) (略) 书面申请, (略) (略) 申请, (略) 批准后方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但不得跨合肥市招生。 (略) 依据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行为、生源状况等下达招生计划 (略) 备案。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再变更。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其他年级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规定,巩固“消除55人以上普通高中大班额”的成果。省 (略) 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加强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和招生录取信息管理, (略) 招生工作实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办学规模的主要参考依据是: (略) (略) 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 *** ∶1,班额不超过50人;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可供教室不低于招生计划班级数1.5倍的比例确定。
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校要及时登记、汇总初中毕业生就学去向。本校2021—20 (略) 有毕业学生(含报名参加中考学生、 (略) 春季招生中录取的学生等), (略) 登记,不得遗漏。
(二)保持政策导向作用。2022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内,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 (略) 将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实现全县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 (略) 调整、 (略) 转业、学校因灾受损分流入学且根据《 (略) 因灾分流初中学生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通知》(庐教基〔2020〕13 号)《 (略) 因灾分流初中学生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通知》(庐教基〔2020〕 (略) ) (略) 就读等特殊情况,其指标到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全县各中小学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落实指标到校生政策要求,引导学生就近入学,自愿、合理分流。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略) 要严 (略) 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未在我县参加中考、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县内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严格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省示 (略) 、 (略) 招生须在中考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 (略) 网站或 (略) 会公布。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学 (略) 重新登记, (略) 审定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普通高中,按该校2021年高中招生总计划10%的比例,削减2022年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报名须知等材料 (略) 审 (略) 会公布,招生简章、报名须知中须载明经 (略) 门(发改委)审定的收费标准,标准之外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严禁收取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相关招生广告须与招生简章等经审核批准的材料保持一致,严禁虚假宣传。因未招满而经批准在县外市内招生的, (略) 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县外市内招生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招生。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六、组织领导
(略) (略)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晓春
第一副组长: *** 茂林
副组长:严晓定、朱德波、孙溥、张斌、周伟、左俊、焦雪萍、卢业树、王卫东、刘胜保
成 员:陈家胜、陈晓明、占宁、何德、何劲松、张正标、傅求宝、马春霖、夏胜生、贺建军、马勇、刘飞虎
领导小组职责是研究制订考试招生政策,审议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报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局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各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打破区域招生界限,着力建立服务考生、 (略) 招生的工作机制。 (略) 要及时宣 (略) 和专业,指导 (略) 。 (略) 要结合中央巡视安徽省整改工作要求,用足用活“五个放开”政策,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利用校区扩大、影响向好的趋势,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配备,促进全县职业教育扩容、健康、高质量发展。 (略) ,将取消其年度办学资格。
(二)严格招生录取流程。 (略) 和教师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强迫或引导学生填报指定志愿。 (略) 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都必须经过县招生办统一录取,否则不予注册高中学籍。各校要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审核,并于中考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略) 录取的考生, (略) 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略) 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 (略) 不得录取,不得为其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完成学籍注册。 (略) 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根据安徽省 (略) 署,我县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适时启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三)落实招生纪律要求。要坚决执行中招“十个严禁”:一是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以及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略) 名义招揽生源、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略) 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略) 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四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略) 录取的学生或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六是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略) 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略) 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略) 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九是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略) 会公布 (略) 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自主招生方案等。
(四)强化违规责任追究。健全 (略) 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 (略) 会监督, (略) 违规违纪行为。 (略) ,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 (略) 理。造成恶劣影响的,是省级示范高中的,提请省教育 (略) ,其他普通高中 (略) (略) 理。 (略) 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或转学。 (略) ,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下一年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略) 因违规招生 (略) 门通报的,年检一律 (略) 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有关奖补资金并取消申报有关奖补资金的资格。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略) (略) 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2022年秋季开学后, (略) 将适时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 (略) ,对于违规接收学生借读等违规招生行为, (略) 追责,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并 (略) 。
(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 (略) 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指标到校额度、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 (略) 会监督;要深入贫困家庭,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按要求精准发放到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 (略) 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印制招生政策明白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通过咨询会、家长会、 (略) 等多种形式对外宣传,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增强群众对中考中招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让每一位家长知晓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必须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招生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略) 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任何人不得代填或引导考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略) 要按规定妥善做好毕业生中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安排。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各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师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考生健康监测工作。 (略) 要按规范严格做好考场通风消毒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前需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确保中考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略) 中考中招咨询电话: *** (招生办)、 *** (基教科)、 *** (职成科)、 *** (安全教育科)、 *** (教研室)。投诉电话: ***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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