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宝 (略) :
你公司《安徽宝 (略) 年产100万平方米装配式工业建筑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5-34 00208-04-01-*)已收悉。项目位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长江大桥综合开发区泥埠路2号,总投资13500万元,建设内容为:租赁安徽宝格丽新型 (略) 空地,建设两栋厂房,购置搅拌站、钢筋调直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设施设备,形成年产100万平方米工业建筑用PC构件的生产能力。结合分局初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和表2排放限制。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运输路线,降低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 (略) 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请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Q9BQA1K)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