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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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2000万件塑料包装盒及4000万件塑料包装袋项目 | 天 (略) |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祥园道12号 | 天津津环中新 (略) | 天 (略) 租赁天 (略) (略) 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祥园道12号的厂区建设年产2000万件塑料包装盒及4000万件塑料包装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设备进行安装调试,项目投产后,年产2000万件塑料包装盒及4000万件塑料包装袋。计划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投产。 | (1)废气:①注塑、片材生产、吸塑成型、制袋热合和曲面印刷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后一同排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②复合经密闭收集、合掌经带软帘集气罩和凹版印刷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排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③造粒挤出废气经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和吹膜废气经密闭收集后一同排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④造粒前人工投料和粉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带软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含尘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⑤锅炉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通过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天自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满足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要求和接管要求,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本项目室内设备采用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室外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距离衰减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南、北、东三侧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西侧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值。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 | / | 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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