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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椒江区前所堤塘除险加固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 (略) 椒江区前所堤塘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本工程海塘总长 6.91km(包括前所堤塘3.10km及沿海海塘3.81km),海塘原设计防潮标准为 50 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 3 级。经多年运行,现状海塘已不满足原防潮标准,本工程对海塘按 50 年一遇防潮标准除险加固,按 2 级建筑物设计。沿线涉及交叉建筑物水闸已通过《椒江区下洋闸等六座小型水闸灾后修复工程》完成除险加固,沿线涉及交叉建筑物通道旱闸不纳入本工程,另行设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详见表1。 表1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四、结论 (略) 椒江区前所堤塘除险加固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7)、《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计划》、《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7)、《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文本》、《浙江省椒江流域防洪规划》(2020~2035年)、《椒江一江两岸综合发展规划-一江 (略) 设计》(2018年)等文件要求,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略) 椒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椒 (略) 189号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 (略) 单位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经开万达广场4号楼23层 联系电话:0576-* 3、当地环保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 (略) 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江 (略) 2022年10月11日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椒江区前所堤塘除险加固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 (略) 椒江区前所堤塘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本工程海塘总长 6.91km(包括前所堤塘3.10km及沿海海塘3.81km),海塘原设计防潮标准为 50 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 3 级。经多年运行,现状海塘已不满足原防潮标准,本工程对海塘按 50 年一遇防潮标准除险加固,按 2 级建筑物设计。沿线涉及交叉建筑物水闸已通过《椒江区下洋闸等六座小型水闸灾后修复工程》完成除险加固,沿线涉及交叉建筑物通道旱闸不纳入本工程,另行设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详见表1。
表1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名称 | 方位 | 与项目距离 | 敏感点类型 | 功能要求 | 执行标准 |
地表水 | 椒江 | 南 | 附近 | - | Ⅲ类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海域 | 项目附近海域 | 东南 | 附近 | - | 第四类 | *第四类标准 |
生态环境 | 植被 | 工程沿线 | / | - | / | / |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要素 | 环境保护措施 | |
施工期 | 大气 环境 | ①加强运输管理,科学 (略) 线与时间,保证汽车安全、文明、中速行驶。 (略) 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车辆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 (略) 面,禁止在大风天进行装卸作业。③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④运输车辆出场地前进行冲洗,对运输过程 (略) 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⑤施工期建设单位须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临时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临时堆放的土石料等建筑材料应及时回用于工程施工,各场地周边应设截排水沟,做好场地排水,对于暂时无法回填的材料应设置临时堆存场,并铺盖遮雨布。 (略) 、堆场及场界设置围挡, (略) 扬尘影响。项目均为露天室外作业,尾气可以得到较好的稀释扩散,项目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水环境 | 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混凝土养护废水经蒸发、渗透损耗;机械车辆冲洗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不外排。 | |
固废 | 暂时无法回填的材料设置临时堆存场,临时堆存场无需另征地堆置,由建设单位统筹安排,堆场三面设置砖砌墙进行防护,一面开口,方便施工取料。隔油池浮油应储存于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桶,存放于专门的危废仓库,且危废仓库贮存能力满足危废暂存要求。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标准修改单(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 | |
声环境 |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等。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设备的管理。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增强环境意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一)、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同时运行,必要时设置围挡隔音屏障,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二)、合理进行平面布置,将设备设施进行合理的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位于施工现场中央,同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消声、减振措施;(三)、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主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噪声;(四)、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企业严格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并且禁止在夜间施工。对钢筋、模板等构件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在环境振动背景值较高的时段内进行高振动作业。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时间,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 | |
生态 影响 | 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为水土流失及植被损失。 施工期应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 (一)、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以避免大规模水土流失;分段施工,每一段施工完成后尽快回填土方,恢复植被。(二)、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尽量缩小施工范围。 (三)、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进行相应的补偿,绿化补偿物种应尽量选择当地植被。 (四)、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 (略) 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外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五)、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堆存场、临时施工场地都将取消并清理以恢复原貌,生活垃圾需及时清运。 |
四、结论
(略) 椒江区前所堤塘除险加固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7)、《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计划》、《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7)、《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文本》、《浙江省椒江流域防洪规划》(2020~2035年)、《椒江一江两岸综合发展规划-一江 (略) 设计》(2018年)等文件要求,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略) 椒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椒 (略) 189号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 (略)
单位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经开万达广场4号楼23层
联系电话:0576-*
3、当地环保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 (略) 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江 (略)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