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总医院中央监护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项目编号:[*]FJSZF[CS]*作者: (略) 发布时间:2022-11-10 11:06
(略) 中央监护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
二、项目名称: (略) 中央监护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江西 (略) | (略) 进贤县李渡镇益康大道281号 | *.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包1
江西 (略) :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中央监护系统 | 迈瑞 | BeneVision/BeneVision N12/ePM12M | 1 | 套 | * | *.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万志明2 (包1) |
评审专家: | 徐明华,张良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 2、代理服务费交纳专户:开户名:福建省中福 (略) 三明分公司,账号:*018,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梅列区支行。3、退还中标方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 (略) 系统备案。纸质合 (略) 留存备案一份。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包1 :99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福 (略)
地址: (略) 晋安 (略) 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孙
电话:0598-*
福建省中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