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9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水南街378号永顺花园综合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文明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2号 | / | 土地面积103.34㎡/ 建筑面积206.11㎡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2 | 朱友进 朱木生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内1号 | / | 土地面积95.14㎡/ 建筑面积204.59㎡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3 | 余清岐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4号 | / | 土地面积118.36㎡/ 建筑面积258.60㎡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4 | 赖伟忠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内7号 | / | 土地面积107.98㎡/ 建筑面积236.94㎡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5 | 曾庆守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49号 | / | 土地面积91.06㎡/ 建筑面积193.11㎡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6 | 邹希和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10号 | / | 土地面积94.50㎡/ 建筑面积184.49㎡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7 | 涂亦荣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内11号 | / | 土地面积108.16㎡/ 建筑面积238.25㎡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8 | 廖水根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内22号 | / | 土地面积118.88㎡/ 建筑面积260.37㎡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9 | 廖华生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51号 | / | 土地面积115.44㎡/ 建筑面积249.67㎡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10 | 邱添发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71号 | / | 土地面积89.77㎡/ 建筑面积208.61㎡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11 | 廖火木生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18号 | / | 土地面积103.04㎡/ 建筑面积234.63㎡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12 | 雷平富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52号 | / | 土地面积106.96㎡/ 建筑面积238.18㎡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13 | 冯飞龙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16号 | / | 土地面积95.61㎡/ 建筑面积95.78㎡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14 | 赖根稳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清流县龙津镇南岐村 里村外82号 | / | 土地面积82.11㎡/ 建筑面积131.24㎡ | 宅基地 使用权 | / |
公告单位: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