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积镇帮扶对象灵活就业奖励性
补助申请情况的公示(2023年5批)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110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帮扶对象外出务工奖补工作的通知》规定,我镇帮扶对象,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个月至少20天或月务工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我镇申请灵活就业奖励性补助,现将申请情况(2023年)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程序拨付资金给补助对象。
公示期限: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7日(共10天)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略) 嘉积镇人民政府
举报地址: (略) 嘉积镇爱华东路嘉积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国扶办监督电话:12317
电子邮箱:*@*q.com
附件: (略) 嘉积镇帮扶对象灵活就业奖励性补助申请情况公示表(2023年5批)
(略) 嘉积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