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 (略) 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市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 * 号) (略) ,比选文件在 (略) 市 (略) ( (略) 门名称)的备案号为江发改比备【2015】35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略) 市青莲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 (略) 市青莲镇
2.3 项目规模:明 (略) 道铺装、绿道铺装、行道树更换、人行道排水沟改造和电缆下地过街管道的铺设、下水道面板和路沿石更换、明 (略) 改造等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388.5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社会化融资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2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 (略) 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免费注册), (略) 之日起至 * 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 (略) 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 (略) 时间), (略) 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略) 市公共资 (略) 。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 (略) 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 (略) 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 (略) (略) (略) 。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市青莲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市青莲镇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建林
电 话: ***
传 真: ***
* 日(上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