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区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设计)”更正说明
各投标人:
受 (略) 委托,由 (略) 中 (略) 代理的“ (略) 区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 。于 * 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现对原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第2.2.4条“投标人自 * 日至今承担过或正在承接殡葬类公共建筑( (略) 或墓园规划)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每提供 * 个得4分。(满分 * 分)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加盖公章。(备注:承接过的设计工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正在承接的则提供中标通知书)”变更为:“投标人自 * 日至今承担过或正在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每提供 * 个得4分。(满分 * 分)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加盖公章。(备注:承接过设计工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正在承接的则提供中标通知书)。”
(略) 文件重新上传。原开标时间、地点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文件,以现招标文件为准。 (略) 文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 (略)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