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科普综合体项目方案设计
南疆科普综合体项目方案设计
 
 
( *66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南疆科普综合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6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本级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科学技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本级
2.项目规模: 科普综合体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展馆面积约90000平方米,其中: 科学技术馆约50000平方米;自然博物馆约20000平方米; 航天航空馆约20000平方米。地下各场馆配套面积共约40000平方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南疆科普综合体项目方案设计
招标范围: 完成南疆科普综合体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包含投资估算),以及后续评审、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配合服务;最终方案设计成果应符合修规深度及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的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或者〔建筑行业*级〕或者〔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个项目合同中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5万)以上的博览或场馆类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承担过一项单个项目合同中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2万)以上的博览或场馆类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3.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3.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6)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就工程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9日到 2024年03月04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监督部门:喀什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998-*;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援疆资金、行业专项资金、政府债券资金、财政预算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科学技术局 |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 (略) | 监督机构:喀什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
联 系 人:李选维 | 联 系 人:陈亚男、李熙桓 | 联 系 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0998-* |
2024年01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