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以下医疗设备,为更好地了解各品牌产品的 (略) 场情况,现诚挚邀请设 (略) (略) 参加产品论证会。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设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1 | 重症监护床 | 见主要技术要求(可提出修改意见) |
2 | 急诊抢救转运床 | 见主要技术要求(可提出修改意见)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重症监护床 急诊抢救转运床 | 一、重症监护床 约12套 1. 具备整体升降、整体前后倾、背部升降、膝部升降、背腿联动升降等基本五功能,护栏为四片式安全护栏,护栏间距≤6cm。 2. 病床金属部件全部由焊接机器人焊接; 3. 床板参考长度≥1950mm,床板参考宽度≥850mm; 4. 背部升降≥(0-70°),±2°; 5. 腿部升降≥(0-35°),±2°; 6. 背腿联动升降:一键操作,实现背部床板、大腿部床板的同步升降; 7. 整床升降: 床板面离地面最低高度≤510 mm,床板面离地面最高高度≥810mm 8. 整床前后倾斜: 整床前后倾斜≥0-12°,±2°; 9. 具有手动CPR功能,可在断电和通电的状态下,快速手动放平背部床板; 10. 一键式电动CPR:整床快速恢复到床板放平状态; 11. 一键式心脏椅体位功能; 一键式垂头仰卧体位; 12. 高密度记忆海绵床垫厚度≥10cm,海绵密度≥35kg/m3 ,外套表面表面材料防水及抑菌作用;床垫具有防压疮功能、阻燃认证(提供证明材料) 13. 背部床板采用X线透射材料; 14. 背部床板采用自延位结构,在升起过程中可自动向后延位; 15. 实时显示背部床板倾斜角度、膝部倾斜角度以及整床升降高度; 16. 具有内置后备电源; 17. 具有一键式紧急停止按键; 18. 配安全装置静音电机,整床电机数量≥4个,背部、膝部和升降电机推力均≥5000N; 19. 床体四角配备防撞轮 20. 床体动态最大载重≥220Kg; 21. 护士操作面板≥2个,具有锁定按钮;配置遥控器≥1个,可悬挂在护栏上; 22.头端和尾端的护栏外侧均具有角度指示器,指示背板和膝部倾斜角度; 23. 床体的主体颜色可按用户要求选择; 24. 中控双面脚轮: 脚轮支架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脚轮单轮轮面采用TPR/聚氨脂静音材料,脚轮直径≥120mm; 25. 中控刹车,2个刹车踏板。 26. 护栏有效高度(床面板离护栏顶端高度)≥420mm;护栏板之间的间距始终≤60mm,符合*-52标准,护栏板的升降结构有阻尼器缓冲; 27. 金属表面处理采用双层涂层,(提供证明资料) 28. 床框规格≥25mm×50mm,厚度≥1.5mm;(提供证明材料) 29.刹车连杆内置于底框铝合金管内; 30. 床头板、床尾板具有锁定开关,可拆卸;床头板和床尾板均为双孔手握位设计(提供病床检测报告) 31. 配置原厂可伸缩输液架2个;配置延长床架(床体可延长:100-150mm)及床底灯、约束环、引流挂钩; 32. 移动餐桌,参考尺寸:820×450×720/1000mm,全碳钢结构支撑,气弹簧助力升降,静音万向轮4个;桌面颜 (略) 要求提供; 二、急诊抢救转运床 约7套 1、规格:全长≥1920mm,宽≥660mm,高低升降≥(520—850mm),背部升降0—70°。 2、安全工作载荷≥170KG。 3、金属材质摇杆系统,过载保护功能。 4、喷涂工艺磷化处理。 5、床板:PP树脂成型制品。 6、框架:冷轧光亮钢制/部分铝制品制成。 7、护栏板: PP树脂成型两侧护栏板(加厚设计),参考高度300mm。可以水平固定,增加床体宽度;具有双安全锁进行锁定,防止误操作。 8、护栏板上设有角度显示。 9、铝压铸一体成型护栏支架,表面氧化处理。 10、脚轮:品牌中控锁双面脚轮,静音。150mm脚轮,四角都有脚轮控制系统,一脚制动,四轮同时固定。 11、独立中心第五轮系统:推车的两侧安装有控制踏杆。 12、床体下有二段式托盘,有漏水孔,托盘承重≥10Kg。 13、输液架收藏架,固定收藏输液架。 14、横向氧气瓶架设计,推行时不会碰撞。 15、转运床垫:面料表面防水处理,四角装有拉链,外部面料可水洗;防静电3段式构造。 16. 304不锈钢引流挂架。 | 1 | 套 |
二、现场资料提交要求
1.生产厂家参与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复印件一套; (略)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2.据实填写产品信息表中所有相关要求内容(详见附件),现场提供纸质版5份,电子版发:*@*26.com。
3. 提供技术偏离表,同时可提供修改意见。
4、可进行PPT讲解,提供相应产品资料。
三、报名时间及电话:每天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 下午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马工 电话0538-*
四、论证时间:2024年4月16日 上午8点30分。
五、论证地址: (略) (略) 行政办公楼4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