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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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 (略) 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 (略) 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 *** 传真: *** 。 医疗机构名称: (略) * 江街道浦东村卫生室 变更项目:地址 地址: (略) * (略) 凌江庭北侧 * 号 永嘉 (略)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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