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某部过期药品销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2024-JLSDLTM-F5001)
一、项目名称: 西藏拉萨某部过期药品销毁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LSDLTM-F5001
三、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西藏 (略) 堆龙德庆区,拟对我部约1.1吨危险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预算为1.*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 (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3废药物、药品。
(四)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拟邀请供应商
西藏 (略) 。
六、单一来源理由
(略) 人民政府2013年7月《 (略) 关于西藏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托管运营的批复》(拉政函〔2013〕111号)及2013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委托西藏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托管运营的批复》(拉环字〔2013〕163号)文件精神,委托湖北中油 (略) (西藏 (略) )为西藏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托管运营单位,约定运营托管期限30年,至2043年止。
西藏 (略) 为西藏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托管运营单位, (略) 唯一家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
七、公示期限
自发布公告起7个工作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金老师 *;
办公电话: 0891-*
地 址: 拉萨堆龙德庆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裴老师
办公电话: 0891-*
移动电话: *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