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2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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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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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准东新特硅基绿色低碳硅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100万光伏项目)配套晨星220kV汇集站工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塔塔尔族乡(北山直属)(厂址南侧距奇台县城约50km,拟建光伏区东侧) | 昌吉州盛 (略) | 新疆祥达 (略) | 10月26日 |
附件:准东新特硅基绿色低碳硅基产业园区示范项目(10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晨星220KV汇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