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在《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6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20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13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100号)的基础上,起草了《信丰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6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见附件。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曹莉,联系电话:0797-*。
四、公众提交意见、建议的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信丰县县政中心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
2.*@*63.com。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