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池州高新区环境治理提升-- (略) 灯喷雾抑尘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中“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现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部分(含安装)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备合同价款的100%;维护保养费用按年支付:质保期满一年之日起计算维护保养费用,维护保养费用每满一年时支付当年费用。维保费用按合同价的32.65%计算。质保期内不计算维护保养费用。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通港大道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毓秀门小区1#楼6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婷
电 话:*
五、附件
1.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