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农〔2017〕8号、云财农〔2017〕213号、云财农〔2018〕87号文件精神及《彝良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彝良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彝良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部分)调整202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彝财农〔2023〕7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彝良县人社局2023年度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略) 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彝良县人社局2023年度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略) 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项目投资规模:
拟投入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1336.5万元,用于发放2023年度全县除发界街道和柳溪乡以外的14个乡镇(街道)16706名脱贫户(含监测对象) (略) 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海子镇820人65.62万元、角奎街道1200人96万元、奎香乡2750人220万元、两河镇975人78万元、龙安镇1010人80.8万元、龙海镇540人43.2万元、龙街乡1150人92万元、洛旺乡1375人110万元、洛泽河镇2180人174.4万元、牛街镇1636人130.88万元、荞山镇1230人98.4万元、树林乡930人74.4万元、小草坝镇310人24.8万元、钟鸣镇600人48万元。
资金预算年度:2023年
实施单位: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实施单位责任人:邓 栋 彝良县人社局副局长
批复文件:彝巩固振兴组复〔2023〕59号
公示公告时限:长期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0-* 12317
彝良县人社局2023年度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略) 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