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泉庄镇人民政府西片区棚户区改造 (略) 工程已 (略) 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泉庄镇。
2.2招标范围: (略) (略) 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 (略) 泉庄镇人民政府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约563万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 (略) 泉庄 (略) 工程,投资约295万元人民币。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本工程为框架结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 (略) (略) 门核发的资质为 * 级(含 * 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2017年 03月 24日到 (略) 世 (略) 有限公司报名及资格预审。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并注明“仅用于xx工程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人、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6年度,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 (略) 泉庄镇人民政府西片区棚户区改造 (略) 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 * (略) 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 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略) 泉庄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80000元人民币,二标段:50000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略) 世 (略) (略)
账号: ***
(略) : (略) (略)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 (略) 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世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泉庄镇驻地 地址: (略) 市 (略) 路1号金鼎国际1727室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田工
电话: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