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有关规定,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4 (略) 委托西 (略) 编制的《金昌 (略) 低镍高硫阳极泥及含铜含镍固危废深度资源化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金昌 (略) 低镍高硫阳极泥及含铜含镍固危废深度资源化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以及《安全设施设计》中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建设,确保安全设施工程质量和建设期的安全生产。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存在问题或变更,应及时向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略) 应急管理局汇报并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
四、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确保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本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为西 (略) 2024年3月编制的《金昌 (略) 低镍高硫阳极泥及含铜含镍固危废深度资源化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确定的范围。
此外,如果该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委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公示地点:金昌经济技 (略) 站(http://**)。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8日。
来信请寄: (略) (略) 68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
邮编:*,电话:0935-*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时,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