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57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4〕23号)等规定,经省部级评选、局党委研究同意,拟将“浙江省泰顺县‘遗韵美好·红富浙南’乡村振兴项目”列入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4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陈上城,联系电话0577-*。
附件:浙江省泰顺县“遗韵美好?红富浙南”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表.doc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