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翠岗工业园四区第31栋、第A24栋第一至三层及公共区域用地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 00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 (略) (略) 翠岗工 (略) 第31栋厂房 2、房产建筑物: (略) (略) 翠岗工 (略) (略) 域用地 3、房产建筑物: (略) (略) 翠岗工 (略) 第A24栋第一层至三层 1 2 3 |
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8058.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3165.6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3741.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6年 | 免租期 | 2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465,630元/月(第31栋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38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物业租金及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元/月;第A24栋第一至三层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31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物业租金及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元/月; (略) 域用地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月,用地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及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元/月;月租金及租赁管理费均不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租赁管理费不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厂房,宿舍(物流仓储、办公及宿舍) | ||
履约条件 | (一)该物业整体按现状出租,只允许自主实体企业经营,须为物流仓储、办公及宿舍; (二)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三)最终承租方不得经营高危污染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禁止经营的项目; (四)为有效管理和环境保护,最终承租方同意企业生产废旧物品 (略) (略) 场 (略) 理; (五)最终承租方同意支付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灭失险费用(承租厂房面积×造价×保率=保费/年,即#×3000×0.0005=#.5元/年); (六)电费按供电所标准收取,水费按#/方: (略) 至出租方物业水管管道需长期维护保养及水流失产生损耗,按#/方向承租方收取维护保养及水流失损耗费(水电费价格不含税,最终根据供电所、自来水公司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七)最终承租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关联公司或实际控股人作承租物业担保方,担保方须最少两方或以上作担保方,担保方其中一方须为工商登记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或实际控股人; (八)承租方不得为职业二房东,即不提供配套和增值服务、单纯以转租为目的且以转租中间差价作为收益;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十)物业不得由承租方分租、转租。如发现承租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承租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租赁物业,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 物 (略) (略) 福永街道 (略) 翠岗工 (略) 31栋、第A24栋第一至三层 (略) 域用地,总租赁面积为#.6平方米(以出租方核准的投影面积为准),其中第31栋面积8058平方米,第A24栋第一至三层面积3741平方米, (略) 域用地面积3165.6平方米。 物业整体现状出租,租赁用途为物流仓储、办公及宿舍,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 (一)第31栋厂房提供1台2吨货梯; (二)提供315KVA用电; (三)物业每层配备7套消防栓,共28套消防栓; (四)第31栋厂房第二至四层承载能力为500公斤/平方米; (五)第31栋厂房第一层层高5.1米,第31栋厂房第二至四层层高4米,第A24栋宿舍第一层层高为3.8米,第A24栋宿舍第二至三层层高为3.3米; (六)租赁物 (略) (略) 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二、投标及开标: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略) ”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 (略) ”获取方式: (略)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 (略) -用户操作手册( (略) 址:http://**)。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由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纳#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交易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16时3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承租方须从事实体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二)工商信息查询单;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五)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许可内); (六)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略) (略) 新安街 (略) 40号208室 |
联系人 | 谢经理;龙经理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 (略) (略) 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 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 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4、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5、根据《 (略) (略) 集体 (略) 关于印发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 (略) 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出租方或承租方支付。 6、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仟#佰##元(小写¥#元)由意向承租 (略) (略) ,作为招租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