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略) 2024年度员工体检服务 | ||
项目编号: | 241JE*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为了更好的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了解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的疾病预防和控制目标,更好的使员工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我司拟开展体检项目采购工作。 | ||
公告名称: | (略) (略) 2024年度员工体检服务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60 | ||
交货期说明: | 体检时间安排在2024年9月至10月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范围为体检服务。(详见询价函) 医疗单位需提供免费营养早餐、体检报告(包括总检报告和个人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在体检结束后统一送达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09栋3楼综合办公室及提供一次健康解读讲座增值服务 | ||
资格条件: | 1、公立医疗单位资质 医疗单位须为二级*等及 (略) 或具备医疗资格的体检服务机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私立医疗机构资质 (一)医疗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具有合法有效期内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二)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开展健康体检的资质,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五)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股东构成表,格式自拟,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打印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医疗机构需提供免费营养早餐、体检报告(包括总检报告和个人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在体检结束后统一送达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09栋3楼综合办公室及提供一次健康解读讲座增值服务。 | ||
联系人: | 刘妍 |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