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桑珠孜区发改委下达的《关于桑珠孜区江当乡拉康村库布沟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日桑发改〔2023〕12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实施项目,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项目建设当地农牧民施工企业报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桑珠孜区江当乡拉康村库布沟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
1、摇号总投资
桑珠孜区江当乡拉康村库布沟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总投资为50万元;
2、建设地点
桑珠孜区江当乡拉康村;
3、建设内容
新建左岸1段防洪堤31米、右岸1段防洪堤69米、右岸2段防洪堤400米及临时工程等
4、施工工期
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二、施工质量
严格按照项目投资概算批复、施工图纸等要求完成。
三、报名企业要求
1、报名企业范围为:一是桑珠孜区江当乡拉康村库布沟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具备水利资质的桑珠孜区当地农牧民施工队和当地水利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承包工程范围中包括水利工程施工范围);二是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桑珠孜区本地人,且企业住所(住址)必须在桑珠孜辖区范围内。
2、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承建我区各部门委托单项施工合同投资在400万元以下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此次报名(含正在实施中和已完工工程)。
3、报名企业必须按照该项目总体用工人数比例解决当地群众就地就业问题,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达到用工总量的80%以上,须提供承诺书。
4、报名企业提供信访部门及人社部门无拖欠人工、机械、材料等相关费用的证明。
5、报名企业2020年至今或成立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未处于失信黑名单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须提供承诺书。
6、本次报名要求具备相关工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施工的能力,证照齐全、不存在诚信不良行为等,须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查验,并将复印件胶装成册递交至桑珠孜区水利队,由业主单位邀请区人社局、住建局、发改委、信访局对报名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完毕后,对项目进行公开摇号确定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下午13:00,地点为桑珠孜区水利局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在“桑珠孜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天(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
2.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至下午18:30,若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将予以拒收。各报名企业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须对各自提交的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全权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业主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管部门,由行政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联系方式:
区水利局次旦桑姆 *
桑珠孜区水利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