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 (略) 年产200吨光伏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
通讯地址: (略) 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200吨光伏银粉项目 | (略) 宿迁经济技术开 (略) 99号 | 江 (略) | 1、编制单位:江苏 (略) 2、编制主持人:赵永欣 3、主要编制人:赵永欣 | 本项目租赁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 (略) 99号,江苏法尔胜 (略) 现有的3号厂房 (1#车间)内南侧建筑面积为2750平方米的空置标准厂房和厂区内西南角200平方米空地,新建年产200吨光伏银粉项目。项目主要原料为硝酸银、葡萄糖和VC等;主要设备为配制罐、反应釜和烘箱等;主要工艺为反应溶液配制、还原和后处理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吨光伏银粉的生产规模。 |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含银生产废水、不含银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含银生产废水经除银装置处理后与不含银生产废水进入厂内废水生化处理设施合并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相关接管要求后合并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本项目GV型银粉还原及后续分离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硝酸雾NOx)经三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银粉半成品在包裹洗涤、压滤分离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经列管冷凝+一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生化处理产生的废气(氨气、硫化氢)经一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银粉后处理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5um+1um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设置密闭隔声、绿化等措施后,东、西、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噪声标准》(*)中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噪声标准》(*)中4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