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发改行审〔2023〕21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G210、G347国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G210、G347国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万交运〔2023〕271号)及G210、G347国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G210、G347国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
二、项目编码: 2306-*-04-01-*。
三、项目业主: (略) 公路养护管理二段。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54.781公里,其中大修路段长度4.512Km,中修路段长度19.47km,预防性养护路段长度30.799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h,最大超高同原路,路基宽8.5m,路面宽度7.0m。本次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国道G210、G347局部路段大中修、预防性养护。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299.1513万元。
(二)资金来源:一是《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川交函〔2023〕76号)上级交通计划补助资金2984万元;二是在相关交通资金中统筹解决。
六、建设地址: (略) 青花镇、长坝镇、罗文镇、白果镇、大竹镇、官渡镇、永宁镇、竹峪镇境内。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环境保护和节能: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节能降耗的规定,工程设计过程中的主要设备材料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制造的结构合理、效率高、能节能降耗的设备或材料。
九、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表。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十、有效期限:该批复有效期二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府发〔2022〕12号)文件规定,加快推进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及评审等前期工作,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审 批 部 门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施 工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体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进行监督。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略) 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3年6月30日 |
项目名称:G210、G347国道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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