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略) 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工程质量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4)丛霖破管字第75号
(略) (略) (略) 根据四川中环峻 (略) 的申请,于2023年7月24日裁定受理四川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2日指定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为四川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了顺利推进破产程序, (略) 开发的“都市美好家园二期”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本着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公开公平、控制成本的原则,管理人拟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招募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都市美好家园二期”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含抗震)进行鉴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都市美好家园二期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含抗震)鉴定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都市美好家园二期”项目 (略) 银杏 (略) 54号,用地面积#.6㎡,建设规模#.85㎡。建筑为剪力墙结构,主要为住宅、商业配套和地下车库,共有10栋,层高6层,步梯。2015年开始施工建设,2018年建设完成,购房业主2018年入住。
设计单位:四川省明杰 (略) ;
施工单位:四川 (略) ;
监理单位:成都海发 (略) 。
三、检测依据及目的
(略) 美好家园二期建设完成之后,丛霖公司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略) 住房和 (略) 的要求,在办理质量、消防验收过程中,需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完成项目主体质量安全鉴定, (略) (略) 依照鉴定报告出具质量验收意见。
四、服务内容
(略) 美好家园二期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含抗震)进行鉴定,并且出具鉴定报告、问题清单并依据标准提出整改建议。
五、选聘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独立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转委托或分解委托;
(三)参 (略) 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存在3年内因违规执业 (略) 罚或 (略) 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四)参选机构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工程质量鉴定资质及备案证明;
(五)参选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选机构至少三年的相关行业经验,提供工程质量鉴定服务的相关业绩,参选机构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七)本次比选独立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报名资料
(一)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工程质量鉴定业绩及证明材料。
(二)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参选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声明。
(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查询结果。
(五)参选机构拟定的对项目现状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报价方案。
(六)参选机构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七、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选的相关机构,请在2024年12月30日17点前将参选文件现场提交或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室(不接受到付)。若邮寄递交参选文件,以邮件签收之日为递交参选文件之日。
(二)参选文件邮寄或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栋29楼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丛霖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
(三)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面注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八、选聘流程
(一)述标:机构申报后,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15:00参加现场评审会,参会地点为 (略) (略) (略) 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栋29楼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未按时参加评审会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争。参加评审会的机构代表应是机构负责人或主要从事鉴定的业务骨干1-2名(非机构负责人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陈述以申报材料为基础,时长不超过8分钟;
(二)评审: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小组采取现场评审方式进行综合考虑和评定。根据评选小组的综合评审后,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评审规则详见附件)。评选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短信方式通知或现场告知各报名机构;
(三)服务合同签订:评选结果出来后,中选方应在管理人通知的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供《安全鉴定服务合同》,管理人回复合同修改意见后1日内签订《安全鉴定服务合同》;
(四)中选机构的更换:1.中选机构撤回参选材料或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的,其中选资格将被取消,并由备选机构接替;2.中选机构如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完成工作任务、服务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拒不整改、虽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违反保密义务、违反职业准则等),管理人有权终止与其的服务合同,并由备选机构接替。因更换机构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原中选机构承担;3.备选机构接替后,重新签署服务合同,其工作内容及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若对本公告相关内容有 (略) 的相关情况,可联系管理人进行咨询和了解;
(二)鉴定费用支付流程:中选机构与管理人签订《安全鉴定服务合同》之后三日内,管理人支付鉴定总费用的20%,中选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之后三日内,管理人支付鉴定总费用的30%, (略) 主管部门验收完并出具验收证明之后三日内,管理人支付鉴定总费用的50%。如果项目质量不合格,管理人按照中选机构出具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中选机构需要重新出具鉴定报告(管理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若中选单位不配合,管理人安排备选单位履职,原中选单位应退回费用;
(三)本次比选程序不收取费用,不交纳参选保证金,参选文件制作费用、邮寄费用等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比选结束后参选文件不退;
(四)管理人对本次比选拥有最终解释权,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遴选。同时,管理人可根据遴选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时间等,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机构。
附件:
《参选工程质量鉴定的申请书》
《参选工程质量鉴定的评分表》
四川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