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三月坪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永新县2024年征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新县2024年征地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保障全县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现决定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征收全县范围内项目建设需使用的土地。为切实做好征地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列入2024年度全县计划用地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包括城镇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在征地过程中,必须清除征地范围内的青苗(含林木、果树、鱼塘内养殖物等)、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坟墓、大棚等), (略) 理好征地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所涉及相关单位各项补偿安置措施。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新县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彭燕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尹育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贺江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佐 县 (略) 局长
尹桂林 (略) 长
刘晓钢 (略) 长
汤望先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曹民飞 (略) 长
旷少文 (略) 长
郭页发 县 (略) 局长
李小涵 (略) 长
欧阳爱琳 (略) 长
袁金华 (略) 长
刘重丹 (略) 社区管委会主任
贺洪峰 禾川镇党委书记
龙新辉 石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铭林 坳南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建勇 曲白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国锋 才丰乡党委书记
尹 斌 龙源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汤勇华 烟阁乡党委书记
贺健雄 在中乡人民政府乡长
肖武平 三湾乡人民政府乡长
金晓军 澧田镇党委书记
罗 弢 龙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贺 华 台岭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志华 沙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军庆 龙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卫宏 文竹镇人民政府镇长
贺 科 高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 兵 埠前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辉钦 高桥楼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刚强 怀忠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兴传 莲洲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建平 象形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金星 高市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贺小林 芦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文亮 三月坪街道办主任(垦殖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 (略) ,由王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征地工作的总体协调和调度,处理征地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对重大疑难问题及遗留问 (略) 理意见;负责对征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
三、工作职责
1.县 (略) :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工作,完善征地调查、听证、公告等各项程序。负责征收土地红线划定和勘测定界,土地、青苗、树木、地上构(建)筑物等调查确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土地、青苗、树木、地上构(建)筑物等补偿内容拟订,协议签订,补偿费用测算及拨付工作;参与失地农民身份认定及社会养老保险的审核工作;做好征地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汇总和上报;出具房屋征收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文件;会 (略) 、 (略) 、住房和 (略) 拟定安置房屋的政府 (略) 场优惠价格等工作。
3.县 (略) :负责征收范围内土地承包证注销登记工作;负责被征收集体土地中涉及耕地财政补贴面积的核定和核减工作;负责土地承包证登记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不相符 (略) 理工作;参与失地农民身份认定及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监督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使用情况等工作。
4. (略) :负责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和林木补助移栽手续;负责对各类名贵苗木、苗圃、特殊树种的评估认定等工作。
5. (略) :负责征地补偿资金调度,根据征地进度审核、拨付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补贴资金预存和结算工作;负责做好所征耕地财政补贴调整工作;参与失地农民身份认定等工作。
6. (略) 社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范围内的“两违”建筑物拆除;负责制止、查处在征地公告范围内的违法抢建行为等工作。
7. (略) :负责会同县 (略) 和乡(镇、场)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公告;配合县 (略) 组织召开听证会;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等工作。
8. (略) :负责对水利设施、养殖坑塘的认定及价格评估结果的审核认定等工作。
9. (略) :负责指导听证会组织、召开工作,对征收土地全过程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等工作。
10.各乡(镇、场):负责协助做好征收土地的组织实施、协议签订、政策宣传、补偿安置落实、土地交付和参加社会保障人员名单审核、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四、征收程序
根据《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规范有序开展征收土地工作。依法履行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场调查和确认、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签订征收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和报批后发布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等工作。在确定征地范围过程中,首先要与项目用地报批红线进行套合,对比权属、地类做好分析,保持数据的一致性。
五、对个别未达成补偿安置 (略) 置方式和工作预案
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个别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依据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登记结果等,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并送达被征收人后依法组织实施。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本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又不交付土地的,征收人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涉及的乡(镇、场)、村组应当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县 (略) 、 (略) 、城市管委会、 (略) 、 (略) 等相关部门应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做到依法征地、和谐征地。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征地工作涉及我县经 (略) ,相关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周密安排,确保如期完成征地工作任务。全县征地工作,各相关乡(镇、场)、作为县人民政府的受委托征收土地主体,要主动靠前、及时跟进,根据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征地工作调度会,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善于化解矛盾,绝不允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进度,要依法依规保障被征地农民正当权利和切实解决合理诉求,保障征地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三)依法依规征地。征地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参与征地工作的干部职工要实事求是,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公正透明、依法办事;要讲究方式方法,自觉维护被征地农民根本利益,但对无理取闹的群众和干部应依法严厉打击; 对征地过程中出现的不实不准、乱开口子的行为,一经发 (略) 理,切实做到规范化操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在征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征地工作组成员要严明纪律、服从管理、依法征收,并确保把主要工作时间、工作精力放在征地工作上。同时,征地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加强征地跟踪督查,及时了解征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在既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征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