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3号)和《大 (略) 大 (略)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24〕79号)文件精神,2024年11月25日-11月27日,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4名自愿申请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老年人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进行了能力评估。根据“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老年人”要求,4名申请对象均符合入住条件(评估结果见附件),现对评估结果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大 (略) 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25-*。
特此公告。
附件:大英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入住对象评估结果
大 (略)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大英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
入住对象评估结果
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区) | 评估对象姓名 | 证件号码 | 性别 | 年龄 | 综合能力 | 备注 |
1 | 金元镇 | 盘龙村 | 胡青兰 | *XXXXX8847 | 女 | 63 | 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 符合入住条件 |
2 | 蓬莱镇 | 古井村 | 蔡景辉 | *XXXXX7734 | 男 | 74 | 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 符合入住条件 |
3 | 河边镇 | 鹿角沟村 | 魏明从 | *XXXXX9257 | 男 | 81 | 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 符合入住条件 |
4 | 蓬莱镇 | 红林村 | 袁太素 | *XXXXX7503 | 女 | 85 | 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 符合入住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