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环境保护局:
你局报来《关于安丰塘及淠东干渠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项目立项的申请》(寿环函〔2024〕3号)及《安丰塘及淠东干渠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寿县安丰塘水质改善,保障供水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安丰塘及淠东干渠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环境保护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县茶庵镇、众兴镇和板桥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建设400m3/d污水处理站1座;淠东干渠旁路拦截湿地5座,总面积15.77万平米;淠东干渠生态缓冲带14.24万平米;湖口湿地21.35万平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8908.68万,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七、项目编码:2403-*-04-01-*
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