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排水排污一体化(一期)(望松区块)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现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00元。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表格修改为: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市政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园林绿化工程 | 3.85%-4.72% | 30.61% | 9% |
通用安装工程 | 6.13%-7.49% | 30.63% | 9% |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电子标书、图纸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 (略)
2024年09 月10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A**]松阳县排水排污一体化(一期)(望松区块).LSSC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