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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黔环通[ ***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黔环通[ *** 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我局对贞丰县河湖水库生态鱼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 年01月30日- * 年02月17日(7个工作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联系电话: *** 传真: *** 通讯地址:黔西南州兴义市沙 (略) 黔 (略) 邮编: ***
审批文号:州环核[ *** 号
项目名称:贞丰县河湖水库生态鱼养殖项目
文件名称,点击如下:18 关于贞丰县河湖水库生态鱼养殖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pdf
附件下载{
文件名称,点击如下:18 关于贞丰县河湖水库生态鱼养殖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pdf
内容标题: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 (略) 关于贞丰县河湖水库生态鱼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