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000吨塑料管材制品制造项目等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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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年产5000吨塑料管材制品制造项目 | (略) (略) | 新疆新 (略) | 新疆创禹 (略) | 该项目位 (略) (略) 创新创业产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0"31.699",北纬:43°57"7.26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PE管生产线3条(年总产1500吨)、PVC管生产线5条(4用1备,年总产3500吨)、办公室、质检室、配件室、仓库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元,约占总投资的2.79%。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配料工序(混合、破碎)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须分别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边界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 (略) (略) 排 (略) 城 (略) 理厂;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 (略) 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危险 (略) 收集、临时贮存、转移等工作。 (五)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为挥发性有机物0.95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 0999-* |
2 | 伊宁县 (略) 塑制品厂建设项目 | 70团5连 | 伊宁县 (略) | 伊犁 (略) | 该项目位于70团5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27"24.986",北纬:43°49"58.50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3条滴灌带生产线(年总产滴灌带2100吨)、2条水带生产线(年总产水带1200吨)、2条造粒生产线( (略) 理废旧滴灌带5050吨)、库房、附属楼、沉淀池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8.*元,约占总投资的4.26%。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边界浓度限值要求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施工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 (略) (略) 排入70团城 (略) 理厂;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 (略) 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危险 (略) 收集、临时贮存、转移等工作。 (五)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为挥发性有机物0.602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 0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