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翠屏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7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3年8月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1-*
地 址: (略) 南岸蜀南大道西段24号( (略) 翠屏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翠屏区恒大广告制作迁建项目 | (略) 翠屏区象鼻街道十里社区学堂组22号 | (略) 翠屏区恒大广告经营部 | 四川达 (略) | 项目利用位于 (略) 翠屏区象鼻街道十里社区(xb-a-09-02-01地块)厂房内现有广告印刷、喷绘、雕刻等生产设备,将现有厂区广告画生产线及广告板生产线整体搬迁至 (略) 闲置厂房内(翠屏区象鼻街道十里社区学堂组22号),并在该厂房内建设生产车间、原辅料车间、成品车间及办公生活区等,同时完善公辅、消防及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迁建完成后,可形成年产*平方米喷绘、*平方米写真、*平方米PVC板以及*平方米亚克力板的生产能力 | 施工期: 1、施工废气:项目进行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动力和风力扬尘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定期地面洒水,并 (略) 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清理时避免扬尘等措施降低粉尘的产生。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 (略) )现有预处理池 (略) (略) 至象鼻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施工机械噪声:拟建项目利用已有的厂房,进行设备设施安装布局,产生的噪声仅为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噪声,项目施工单位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进行施工人员管理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集中进行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喷绘、激光雕刻有机废气:项目在写真机(6台)、喷绘机(2台)及激光雕刻机(2台)顶部安装集气罩(共10个),有机废气经引风机引至一套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平板打印有机废气:使用低VOCs物料,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机械雕刻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 (略) 已有预处理池 (略) (略) 排入象鼻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合理布局;裁切机等产噪大的设备设置隔声罩进行隔声处理,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 4、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中PVC板、亚克力板经收集后 (略) 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墨桶、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要求地坪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并铺设环氧树脂漆,危废间再设置金属防渗托盘及围堰,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 一般防渗区:以生产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建议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确保其防渗效果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的要求。 简单防渗区:办公区、道路地坪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