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 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26 号)、《广东省供销社关于下达2024 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粤供合函[2024]140号)、《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供合函[2024]139号)的有关通知精神, (略) 特色优质农产品,重点依托粤港 (略) (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作为公共型农产品 (略) 重要支点的作用,对接 (略) 、 (略) ,实施“田头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冷藏冷运服务+初加工+错峰销售”全程冷链服务提升行动,通过省级龙头企业牵头带动,各环节业务版块协同合作,省市县镇供销社联动,充分运用数字供销数字化赋能,打通“采购、储藏、运输、加工、销售”全流程, (略) 供销社公共型冷链物流服务补贴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遴选服务组织
1. 报名对象及遴选条件
①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正常有效。
②具有一定冷链物流服务经验,具备一定带动力,服务能力较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责任,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④具备一定规模的冷链仓储物流的场地、设备设施、物流运输工具等。报名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 冷库占地100平方以上;b.冷库容积50立方米以上或库容30吨以上; c.冷藏车5辆以上。
⑤供销社持股比例不低于34%。
2. 遴选确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填写《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经项目实施主体评审后,择优确定服务组织承担本项目。遴选结 (略) 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未被选定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 提供材料
1. 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其他可以佐证报名单位的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三、 报名时间和材料报送地址
报名单位请于2024年7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司办公室(地址: (略) 江 (略) 16号四楼,刘先生,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略)
2024年7月8日
信息来源:http://**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