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宁河区芦台镇新光小学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 (略)
编制单位天津尚 (略)
监测单位天津尚 (略)
地理位置天津市宁河区
说明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略) )和《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略) )等有关文件规定,天津市 (略) 组织开展了宁河区芦台镇新光小学新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宁河区芦台镇新光小学新建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 (略) 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略) 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