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招标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的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招标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招标 | 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2年,主要包括投放污水处理所需药剂、水质日常检测和第三方检测、污水池清洗、污泥处置(含栅渣处置)、病理科废液处理设备维护、设备保养及维修等服务内容。 | (略) 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菅,主要负责污水站的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检测、污水池清洗、污泥处置(含栅渣处置)、病理科废液处理设备维护、污水处理站内除系统更新升级外所有设备、零配件维修、更换等工作;2套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水量为2000吨/天。运菅管理服务所有设备包含:格栅、水泵、风机、仪表、病理科废液处理设备、非标装置及相关配电、控制等设施, (略) (含附件)、电线电缆(附件)等。运营期间污水排故须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人力资源配置不少于7人(包含站长1人、技术主管1人、机修1人、操作工及巡检员4人) 2.项目运营周期:2年(运营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478.*元 | 2024年4月 | 无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级(废水)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二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及以上的国内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七)投标人具有2021年至今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每年*元(含)以上或处理规模不低于1500吨/ (略) 污水处理托管运营业绩。
(八)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5日
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沙坪坝区 邮 箱:*@*63.com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23-*
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初步技术参数等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 (略) ,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一)主题: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招标+公司名称。
(二)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三)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63.com
1.营业执照;
2.意见反馈表。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