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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23日10时至2024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华为手机一部,存放地点: (略) (略) ;利用现状: (略) 扣押;质量瑕疵:旧、无法提供发票及相应证书。
起拍价300元,保证金50元,增价幅度1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在此再予以公示。
特别声明:
1、该拍品品牌为华为,旧,无法提供发票及相应证书,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实物为准。
2、本次拍卖的拍品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上述拍品不排除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浸水、型号不符、机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竞买人须去现场了解设备实际情况,参与竞买者视为已对上述电子设备全部瑕疵(含隐蔽瑕疵)且自愿承担损失。
3、该拍品竞买成功后,只接受现场交付,不支持快递支付。由受买人自行现场提货(自拍品成交后半 (略) 联系提货时间,自行至现场提货,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拍卖交付后不予退换,不予退赔。
4、电子设备内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 (略) ;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 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8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
四、咨询、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七、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相关手续,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过户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核实。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各项欠缴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 (略) (略) 公示。
九、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 (略) 另行通知。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 (略) 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11月29日16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江支行;账户名称: (略) (略) 执行款专户;账号:**), (略) 拍卖款)。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 (略) 同意延期缴纳的,应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咨询电话:043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