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规模技改提升项目(年综合利用生化污泥*吨(含水率98%)减污降碳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嘉善县天凝 (略) (略) 25号现有 (略) 内 建设内容:建设生化污泥输送专管(含计量系统),新增实验室设备,年综合利用生化污泥*吨(含水率98%),等量替代原自产的生化污泥;升级改造纸机烘干部自动化控制精确度和纸张定量水分控制系统(QCS);改造纸机真空系统,淘汰原有的水环式真空泵,新购无油真空泵,提高压榨部脱水能力,提升纸机湿部成型品质和运行稳定性,实现减污降碳节能协同增效。现有年产特种纸(钢温电测试纸)*吨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项目投资: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为洪福村、洪南村、翁村村、东方红村、欣杨村、东顺村、天凝村、凝南村、南星村、蒋村村、马塔塘村、联谊村、洪溪村、三发村、镇东村、长丰村等周边居民以及周边学校、医院,其中距离较近的敏感目标主要为东侧俞家木桥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200m)、张安浜(距离厂界最近距离340m),东南侧的 (略)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480m),南侧的*家兜(距离厂界最近距离140m)、赵家浜(距离厂界最近距离465m),北侧的福善泾(距离厂界最近距离32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主要是可能的生化污泥臭气(异味)影响,拟综合利用的生化污泥来自集中城镇污水厂,可能导致产生恶臭的有机质已基本为活性微生物降解,且企业自身污水站 (略) 理设施停用,减少了恶臭源强,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量,与本项目同步实施的是,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执行协商间排标准,因此,技改实施后,企业全部废水通过专管送至洪溪污水, (略) 理达标后排入红旗塘,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对纳污水体的影响也极小。 3、地下水。经采取防漏、防腐、防渗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极小。 4、土壤。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周边土壤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对固废实 (略) 置和规范化管理,处置去向符合环保要求,实现固废零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6、声环境。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略) 也能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主要考虑造纸浆料配浆系统产生的恶臭废气,臭气强度不大,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尽量减少生化污泥在浆料配浆系统的停滞时间,随需随取。技改后,减少了现有自身污水 (略) 理过程中的臭气污染源,现有企业自行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恶臭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预计技改后仍可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量。因本项目实施的同时,企业废水总排口水质执行协商间排标准,现有污水站取 (略) 理设施,只保留了气浮装置(白水回用装置),全部生产废水 (略) 理后,大部分回用到制浆造纸生产线,其余部分经现有中间水池通过专管架空接入洪溪污水的调节池。 3、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理,做好管理台账,确保符合国家、省有关要求。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维护,厂界噪声可以达标。 5、土壤。加强生化污泥输送专管、输送泵、配浆池等的检查检修,避免废水等泄露污染土壤。做好源头控制、过程控制。 6、地下水。做好配浆池等拟改造构筑物的防渗防漏,架空敷设生化污泥输送专管,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 (略) 防控。 7、环境风险防范。依托现有的事故应急池、风险防范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环评分析,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则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满足各项环评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其他部门审批要求以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 六、环评查阅和补充信息索取 本轮公示期间,您可以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评简本,索取补充信息。 七、征求意见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本项目 (略) 、村庄、学校、医院等。 主要事项:(1)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2)对该项目的认可态度,(3)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在项目 (略) 、村庄,以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 (略) 上进行公示。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Email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映。反映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 (略) 理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址见http://**。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起~2024年10月31日止,共10个工作日。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联系。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单位地址:嘉善县天 (略) 25号 单位电话:137 0583 0648 联系人:吴总 ○环评单位: (略) 环 (略) 单位地址: (略) 总部商务花园56幢8楼 单位电话:0573-8258 2058 联系人:周工 传真:0573-8258 2058 Email:*@*63.com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3-8422 5030 (略) 2024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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