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有关规定,我镇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9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二、三、四)--稻香村文旅服务项目采购供应商报名的公告,并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天等镇党委会议,会议议定了采购供应商。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1天(即2023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镇或监督部门进行反馈,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天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建设单位: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0771-*
地址:天等县天椒大道041号
监督部门:中共天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771-*
附件: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二、三、四)--稻香村文旅服务项目公示表
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二、三、四)--稻香村文旅服务项目公示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采购供应商 | 备注 |
1 | 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二、三、四)--稻香村文旅服务项目 | 天等县天等镇稻香村逐上屯 | 苏州春上 (略)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