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如下地块规划事项进行公示:
位于廉州镇东坡街28号,用地面积为74.35平方米土地,其中45.2平 (略) 红线内,2.5平方米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5平方米为公园绿地,26.15平方米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凡与上述地块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对规划事项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本公示之日起30天(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6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请署真实姓名、留联系电话),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同时刊载于合浦县自然资 (略) 站和项目现场)。
我局办公地址:廉州镇金鸡大道160号(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规划红线图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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