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渠口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平罗县渠口乡银星村老年饭桌改造项目立项的函》(渠政发〔2024〕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渠口乡银星村老年饭桌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5-*-11-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银星村养老综合能力,改善留守老人用餐环境,健全和完善村级管理体系,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渠口乡推进老龄事业及养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渠口乡银星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内外墙粉刷402.47㎡,其中:外墙粉刷160.98㎡,内墙粉刷241.49㎡;安装1.8 m x 2.0m窗户5个、1.8m x 1.8m窗户2个、1.9m x 2.7m成品外门3个;房屋吊顶130.06㎡;更换雨水管2根,长6.6m;地面贴砖123.75㎡;配套安装餐厅桌椅、休息室设施,安装厨房设备1项、灯具4套、空气热源泵1套;外墙保温层安装161㎡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4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0.*元,其中:工程费用25.*元,其他费用3.*元,预备费1.*元
资金来源:民政专项资金*元,银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资金5.*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